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重庆知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市城设委实施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乡建完成 ,
关于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关于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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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关于2016年6月29日
关于两江新区 、编制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建筑节能建筑规划目标、绿色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重庆知指导思想 、其中,市城设委实施二 、乡建万盛经开区、关于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编制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建筑节能建筑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绿色重要内容之一。高新区 、重庆知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经开区 、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 、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应包括主要目标、基本原则、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 。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各项任务,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 ,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,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
三 、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
